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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董事长、行长、资金财会部总经理声明:年度报告中财务及监管指标真实、准确。
       本行将年度报告置放在总行营业场所,并按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及时登载于本行官方网站(http://www.xyrbank.com/),确保公众能方便地查阅。
       本行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20年度年报开展了审计工作,并取得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按本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依法披露。
一、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4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5115215676025637
法定代表人:王小鹏
注册资本:截至2020年末,注册资本金1.246亿元(已于2021年5月31日变更为3亿元)。
注册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办事处长江路194、196、198号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客服和投诉电话:0831-5507799
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经批准设立了1个营业部8个支行共9个营业网点,分布在叙州区柏溪街道、高场镇、蕨溪镇、安边镇和翠屏区滨江国际小区、屏山县新县城,本年度无新增网点。明细如下:
序号 网点名称 营业地址 咨询电话
1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营业部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办事处长江路194、196、198号                0831-5507774
2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滨江支行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翠柏大道东段正和滨江国际B区2幢附1-2 0831-5150877
3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屏山支行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新发乡石盘工业园区屏山大酒店附属楼一楼 0831-5170133
4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屏山民主街支行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民主街10号 0831-5705885
5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翠柏支行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办事处科贸街69号3栋附8号、9号、10号、11号 0831-5513303
6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高场支行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上善路40号 0831-5503188
7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城北支行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一曼路500号、502号、504号、506号、508号 0831-5515000
8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蕨溪支行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牌坊石街185、187、189号 0831-5515001
9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小岸坝支行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川云路50、52号 0831-7072060
二、财务信息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172,239.92万元,负债总额159,994.46万元,股东权益12,245.46万元。全年各项收入总额7,292.97万元,各项支出总额7,047.90万元,利润总额245.07万元,净利润83.27万元。
(一)资产变动情况  
       本行2020年年末总资产172,239.92万元,比年初减少12,132.62万元,降幅6.58%。
(二)负债及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行年末负债总额159,994.46万元,比年初减少12,215.89万元,降幅7.09%。年末股东权益总额12,245.46万元,比年初增加83.27万元,增幅0.68%。
(三)利润实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本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利润总额245.07万元,抵减所得税费用161.80万元,实现净利润83.27万元。
(四)资本充足率信息
       本行年末资本充足率10.52%,比年初减少0.49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39%,比年初减少0.51个百分点,满足监管要求。
三、风险管理信息
       2020年我行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至年末各项主要风险指标基本符合监管标准,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险等保持平稳,因受经济形势及外部环境影响,信用风险呈上升趋势,仍然是我行主要风险,但全年未发生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声誉风险事件,总体风险可控。
四、公司治理信息
(一)年度内召开股东会情况
        股东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根据章程规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名册上记载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2020年度本行召开了股东会2次(含1次临时股东会),听取事项2项,审议事项15项。
2020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二十一次股东会,应到股东14名、股额为12460万股,实到股东及其代表14名、实到会股东的股额1246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00%,符合《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商业银行法》、《公司法》的规定。
       会议经过公开表决,由四川富绅律师事务所朱兴梅律师、聂琴律师见证,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经营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19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提案》、《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意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意见》、《2020年度经营工作计划》、《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李茂辞去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胡翔辞去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提名胡真为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董事的提案》、《关于同意在天府股交中心集中托管股权并签署协议的提案》、《关于叙州区人民政府和宜宾市商业银行对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进行定向增资的提案》14项决议。
       2021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应到股东14名、股额为12460万股,实到股东及其代表13名、缺席1名,实到会股东的股额1206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96.79%,符合《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商业银行法》、《公司法》的规定。
会议经过公开表决,由四川富绅律师事务所朱兴梅律师、聂琴律师见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定向募股的提案》1项决议。
(二)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1.董事会构成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并对股东会负责。2020年度,本行有董事6名,其中由高管出任的执行董事2名:王小鹏(董事长)、胡翔(行长);由企业法人股东出任的董事2名:余奎(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派驻)、黄刚(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派驻);社会自然人股东出任的董事2名:李茂、李利民;暂未设置独立董事。
2020年6月19日,经第二十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胡翔辞去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李茂辞去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董事职务的提案》,会后,我行印发了《关于免去胡翔董事职务的通知》、《关于免去李茂董事职务的通知》。
      综上,2020年度我行董事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王小鹏,经宜银监复〔2017〕78号、宜银监复〔2017〕80号任职批复,自2017年10月至今,担任我行董事、董事长;
胡翔,经宜银监复〔2015〕119号任职批复,自2015年12月至2020年6月,担任我行董事;
余奎,经宜银监复〔2016〕73号任职批复,自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我行董事;
黄刚,经宜银监复〔2016〕5号任职批复,自2016年3月至今,担任我行董事;
李茂,经宜银监复〔2010〕163号任职批复,自2010年12月至2020年6月,担任我行董事;
李利民,经宜银监复〔2014〕42号任职批复,自2014年5月至今,担任我行董事。
2.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召开了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共5次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为推进各项战略实施,确保重要工作能够及时持续推进,采取了17次通讯表决方式对相关议题进行审议。年内,董事会共形成决议44个(含17个通讯表决事项)。
3.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下设改革发展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2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改革发展委员会承担我行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三农金融服务、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任职资格、薪酬制度及激励方案等工作的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的工作职责;内部控制委员会,承担强化内部控制保障、规范风险评估与关联交易程序,以及与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的工作职责。2020年,改革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内部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通讯表决3次。
(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1.监事会构成
       监事会是本行的内部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020年度,本行有监事5名,设监事长1名(程孝义)。其中,职工监事2名(蒋章、吴锐),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3名(程孝义、李路、廖飞),由持股3%以上股东委派。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程孝义,由四川凤彩成实业有限公司委派,经宜银监复〔2010〕164号任职批复,自2010年12月至今,担任我行监事长;  
李路,由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自2017年4月至今,担任我行监事;
廖飞,由四川省宜宾市叙府酒业有限公司委派,自2010年12月至今,担任我行监事;
蒋章,为我行内部审计部、合规管理部主管,经职工大会审议同意,自2017年1月至今,担任我行监事;
吴锐,为我行风险管理部主管,经职工大会审议同意,自2018年2月至今,担任我行监事。
2.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第三届监事会召开了第十二次、第十三次、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共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决议6个,听取报告事项17个。除完成监事会规定内容外,监事主动听取并参与讨论部分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从而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
(四)经营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1.经营管理层构成
       2020年6月15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胡翔辞去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行长、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提名胡真为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行长、董事的提案》、《关于俞小萍辞去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副行长职务的提案》。会后,我行先后印发了关于免去胡翔、俞小萍相关职务的通知,以及胡真代为履行行行长职务的通知,并向宜宾银保监分局报送了胡真代为履行行长职务的报告,以及胡真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请示。         2021年1月22日,我行根据宜宾银保监分局核准胡真董事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正式印发了胡真任职董事、行长的通知。
       2020年7月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吴茜为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副行长的提案》。会后,我行向宜宾银保监分局报送了吴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请示。2020年12月9日,我行根据宜宾 银保监分局核准吴茜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正式印发了吴茜任职副行长的通知(注:因家庭原因吴茜提出辞职,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我行于2021年5月17日免去吴茜副行长职务)。
综上,2020年度,我行经营管理层先后共6人:行长1名(胡翔)、代为履职行长1名(胡真)、副行长3名(俞小萍、陈锡伦、吴茜)、行长助理1名(龙文波)。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胡翔,经宜银监复〔2015〕118号任职批复,自2015年12月至2021年6月,担任我行行长;
俞小萍,经宜银监复〔2011〕48号任职批复,自2014年2月至2020年7月,担任我行副行长;
陈锡伦,经宜银监复〔2018〕57号任职批复,自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我行副行长;
龙文波,经宜银监复〔2018〕54号任职批复,自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我行行长助理;
胡真,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代为履行行长职务;经宜银保监复〔2021〕4号任职批复,2021年1月至今,担任我行行长;
吴茜,经宜银保监复〔2020〕72号任职批复,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担任我行副行长。
2.经营管理层工作情况
        2020年,经营管理层全体成员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监事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的各项制度,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班子整体作用,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
经营层成员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提出的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抓落实案防工作和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关注全面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并注重对分管工作的风险预测和控制,全年未发生案件、事故和重大风险。
(五)职能部门设置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6号通讯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资产管理部升级的提案》。根据该提案决议,2020年7月30日,我行将资产管理部从业务发展部下设的二级部门升级为总行下设的一级部门。
截至2020年末,本行设置了综合管理部、资金财会部、风险管理部、内部审计部、合规管理部、业务发展部、资产管理部7个职能部门,涵盖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审计合规、信息技术、计划财务、人力资源、会计管理、信贷资产管理八大综合管理体系岗位以及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反洗钱监测等监督保障体系岗位。
五、年度重大事项
(一)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行各项贷款余额107261.08万元,各项贷款增速-6.85%,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3302.18万元,增速-16.31%,小微企业户数335户,较年初减少144户。不良贷款余额5248.22万元,不良率为4.89%,其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金额为3785万元,小微不良率为5.98%。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7.05%,较2019年下降-0.87个百分点,已落实好《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发〔2020〕1号)中“确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的要求。未完成“两增”指标。涉农贷款余额45339.79万元,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减少-7433.89万元,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26565.54万元,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和1000万元以下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简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13.31%,较各项贷款增速减少-6.45%,未完成监管“涉农两个不低于”任务。
其主要因我行2020年根据《叙州区人民政府 宜宾市商业银行关于支持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发展的合作意向书》,在叙州区人民政府、监管单位及发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的指导和帮助下,拟定了《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增资扩股方案》和《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资产置换方案》,并于2020年11月开始实施,在资产置换后,我行2020年各项数据较年初相比,急速下降,2020年底未完成监管指标,如全额还原均可完成。
(二)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李茂将所持宜宾兴宜村镇银行1200万股股权转让于蔡颜伟的提案》。根据该根据该提案决议,我行向宜宾银保监分局报送了关于蔡颜伟股东任职资格的请示并取得同意变更股权的批复,于2020年1月23日在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股东信息变更。
截至2020年末,本行最大十名股东明细如下:
序列 出资金额(万元) 在出资总额中占比(%
1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0 35.31%
2 四川凤彩成实业有限公司 1220 9.79%
3 蔡颜伟 1200 9.63%
4 李利民 1140 9.15%
5 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 1121 9.00%
6 李蓓 611 4.90%
7 鞠华峰 589 4.73%
8 曹毅 499 4.00%
9 四川省宜宾市华夏酒业有限公司 480 3.85%
10 肖泽 400 3.21%
(三)关联交易情况
1.贷款余额(金额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20末贷款余额
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00
高县汇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县分公司 6,500,000.00
宜宾原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0
宜宾雅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4,950,000.00
四川金派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4,900,000.00
宜宾蓝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4,900,000.00
刘蓉 6,000,000.00
赵坪 300,000.00
李其桃 250,000.00
曾强 200,000.00
聂泽君 200,000.00
杨静 10,000.00
罗洪 10,000.00
杨永珍 9,723.00
凌红英 200.00
合计: 43,229,923.00
2.存放同业余额及利息收入
(1)存放同业余额(金额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569,034.47 217,357,205.15
合计 23,569,034.47 217,357,205.15
(2)存放同业利息收入(金额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55,939.33 3,045,132.61
合计 1,955,939.33 3,045,132.61
 
除上述事项外,本行无应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