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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288”号文解析
       “288号”文全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288号),由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于2017年12月21日印发。其主要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按照提高效率与防范风险并重的思路,进一步优化企业开户流程,提升客户体验,提升开户效率,缩短开户时间,强化企业开户管理和风险控制,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88号”文的基本原则:
(一)“了解你的客户”原则;
(二)综合措施原则;
(三)注重实效原则。
       提升开户服务水平的主要方式:
(一)推广电子渠道预约开户;
(二)整合开户和服务申请和协议;
(三)提高企业开户审核效率;
(四)提升账户审核水平;
(五)提升小微企业开户服务质量;
(六)增加企业开户办理过程透明度;
(七)规范银行账户许可流程;
(八)加快银行账户许可审批办理;
(九)建设许可资料预审核系统;
(十)设立小微企业开户绿色通道;
(十一)推进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为落实贯彻《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288号)文件要求,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便利新设企业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避免企业少跑路,提高企业开户效率,最大程度压缩企业开户时间,加快企业开户速度,提高企业对我行开户服务满意度,特制订以下开户清单,以方便广大客户更加深入了解我行开户业务手续。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您最好的选择!
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同一存款客户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
 
一般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借款(借款转存、借款归还)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注意:
(1)基本存款账户与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开立在同一个营业机构。
(2)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
 
       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分为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
 
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注意:
(1)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
(2)因注册验资、增资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不需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资料清单
一、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及《库存现金限额核定通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的复印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银行工作人员亲见面签)。
五、非法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还需提供上级单位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同意其分公司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六、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还应提供财政部门同意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开户单位未办理机构信用代码证的,还需填写《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所需资料清单
一、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
(一)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二)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原件及复印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银行工作人员亲见面签)。
七、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资料清单
一、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根据存款人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资金性质,还需提供资金使用证明文件或主管部门批文。
六、实行预算管理的存款人(机关、事业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需要出具其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其开立该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批文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批文批复中注明开户银行和资金性质)。
七、若存款人选择“账户名称=存款人名称+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账户,则还需填写《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账户申请书附页》,并提供以下资料: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单位授权书(载明:单位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姓名,以及内设机构(部门)因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授权单位承担等内容)。
八、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银行工作人员亲见面签)。
九、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所需资料清单
一、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二)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册验资资金,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原件。
上述二、三项还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若存款人选择“账户名称=存款人名称+项目部名称”开立账户的,还需填写《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并提供如下资料:项目部负责人身份证件;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授权书(载明:项目部名称、项目部负责人姓名,项目工程期限以及项目部因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承担等内容)。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银行工作人员亲见面签)。
六、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若有疑问或异议,请及时与我行各营业网点联系:
营业部:0831-5507692     
翠柏支行:0831-55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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