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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风险提示
目前,移动互联网支付迅猛发展,其便捷性、隐私性和潜在的三大个性化服务彰显突出,中国已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移动支付用户的快速增长,已成为犯罪分子的重点攻击目标。目前,钓鱼网站、木马病毒及虚假退款已经成为移动支付领域的三大“陷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欺诈随处可见。宜宾中支支付结算科精心筛选了六起发生在宜宾辖区的案例,供大家参考,随时提高警惕,不要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案例一:客户游小东借记卡被盗刷事件
江安农行客户游小东2015年3月15日向宜宾市人民政府12345市民热线反映,12月27日发现借记卡上资金被盗刷13笔,累计金额32,563.70元,客户当日已到江安镇派出所报案。
经了解,被盗刷卡开通了动帐短信通业务,但被盗刷的13笔交易客户称未收到动帐短信通知,经核查通讯公司短信发送情况,13笔动帐短信通知已全部成功发出,怀疑是客户短信被拦截。该客户自述在2014年12月24日曾接到省银联工作人员电话,向其核实交易的真实性,但当时客户不知道自己卡上资金被盗刷,未引起警惕,误以为是诈骗电话,还和银联调查人员调侃并挂断了电话。
据了解,截止2015年3月16日,已追回21268.40元,其余11295.30元已联系相关三方公司正在追款中。
风险提示:
对于广大持卡人而言,要提升用卡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对常见的盗刷卡作案手段有所了解,防止他人获取取款密码,从而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有效防盗刷的措施有:
第一、为银行卡开通短信通知业务,及时掌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减少公安机关破案流程及收集证据的难度,在收到交易短信提醒后,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热线挂失银行卡,将自身损失降至最低。
第二、妥善保管密码,防止泄露密码。不要将银行卡密码设置为生日、手机号码或简单的重复数字,或将密码书写在明显的位置,设置好密码并妥善保管能够有效地减少被盗刷的风险。在银行柜台或ATM机上取款输入密码时,要注意先观察周边环境,是否有异常情况,并且在输入密码时要用物品遮挡键盘,再输入密码。
第三、注意网络用卡安全,对于需要密码的网络在线交易,尽可能不在网吧等公共网络上操作,网络购物时不要点击不明链接或电子邮件提供的银行网站地址,谨防以异常账户活动或银行系统升级等理由,要求提供银行卡卡号及密码的电子邮件,使用网络或者电话渠道预订机票、酒店时,尽量选择知名度高、安全性强的特约商户进行交易,以避免信息泄露。
第四,要第一时间留存银行卡凭证,确认无法追回被盗刷资金后,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要证明伪卡交易,持卡人需要举证证明在涉案交易发生时,自己手中保管着真实银行卡。如发现被盗刷,要第一时间到附近的银行柜台、ATM机或POS机进行刷卡交易。只要在终端机器上使用了银行卡,不论是取款、查询、消费,还是账单打印等操作,均会留下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持有真实银行卡的有力证据。
案例二:高县农行甄别一起异地冒名开卡事件
2014年11月24日,客户陈女士急匆匆走进高县农行文江支行,称网银无法正常使用。网点大堂经理立即带领客户下载网银证书重新操作,但却无法成功登录。经查询发现,客户曾于2014年11月10日在贵州重新开立了银行卡,并将原网银注销,以新开立的银行卡办理了网银。陈女士十分诧异,称自己近期从未到过贵州。后经陈女士回忆,她在2014年4月遗失了身份证,11月才补办成功。了解到这一重要情况后,网点当机立断,根据异地冒名开立账户的相关规定,对他人在贵州冒名开立的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并建议客户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同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风险提示:此案例是持卡人及时发现自己的网银状况不正常,如持卡人没有引起重视,犯罪分子极有可能通过网银将持卡人的款项转走,目前很多银行的网银需通过身份证进行登陆认证,如犯罪分子通过种种方式掌握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手机号这几项关键信息,极易破解持卡人银行卡信息,通过网银或其他支付平台进行无卡消费或转账,所以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手机号关键信息很重要。
案例三:高县农行成功防范一起针对残疾人士的电话诈骗
4月12日上午,一对残疾人夫妇行色匆匆来到高县农行营业部,向大堂经理询问ATM机操作方法。说是刚刚接到“省残联”电话,对方声称有一笔残疾人补助款要汇给他们,让他们先到银行ATM机核实账户是否有效,然后根据电话提示输入“验证码”。凭着工作经验,大堂经理敏锐地识别到这很可能是一起针对残疾人的电信诈骗,并马上当着客户面,以客户子女的身份回拨了这个诈骗电话,在电话中用专业知识揭穿了对方骗局。
残疾人夫妇半信半疑离开了网点,但过了半个小时,又再次回来,咨询同样的问题。这时,工作人员想到了用电话联系这对夫妇所在村的村支书。村支书肯定地告知他们,残疾人补助款的发放工作下放到地方村镇,如果有相应款项会直接由村上告知,这个电话肯定是个骗局。听到这里,这对夫妇才才相信,连声向工作人员道谢。
风险提示:近年使用非面对面交易欺诈手段案件上升较快,2014年欺诈损失金额较2013年猛增5.8倍,是欺诈损失增幅最高的欺诈类型,目前已成为仅次于伪卡欺诈的第二大欺诈类型。主要手法包括:骗取短信验证码、篡改银行预留手机号、预留欺诈分子手机号、伪冒补办SIM卡等
非面欺诈手法通常为欺诈分子不停变换不同卡片进行欺诈,但在欺诈周期内欺诈分子一般不会变换交易设备,所以利用设备信息设计监控规则是比较有效的防范手段。
案例四:宜宾辖区连续破获三起信用卡诈骗案
据了解,工行信用卡持卡人郑国洪,自2012年12月26日开始牡丹卡透支,合计透支本息7万余元、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李明铸,于2013年12月以来用虚假的收入证明办理3张信用卡,并透支人民币467538.55元、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赵伟,自2012年05月使用两张信用卡透支人民币623,854.68元。以上三人共同特点都是将透支款用于个人旅游等消费挥霍,透支时间连续3月以上,且经银行多次催收拒不归还。
目前,宜宾市公安机关已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立案,案件正在侦查之中。
发卡机构的防范措施:在目前法律规定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卡机构应在大力拓展信用卡业务的同时,加强风险防范的意识,发卡前严格审核申请人的条件,严格审批额度,强调发卡源头的风险控制。在与特约商户的协议中,明确特约商户不得协助持卡人套现,强化其违约责任,以约束特约商户的行为;各银行间应共享违规客户信息系统,避免同一客户反复办卡;引入银行卡保险机制,与保险公司合作,参与信用卡风险的有关保险,降低信用风险。
案例五: ATM机被故意破坏案
农行辖属机构南兴分理处于2015年4月24日8:20分对自助设备进行巡检时发现,该分理处2号自助机屏幕被人为破坏,经调阅监控发现是2015年4月23日晚22:50分一男子在该机上进行查询、取款的过程中用拳头猛烈捶打ATM显示屏造成显示屏破裂,该男子持一张卡号为6226660902330956的他行卡在该台ATM上取现1000元且交易成功,该男子的行为造成我行财产受到损失,该分理处于2015年4月24日向辖区长江大道派出所报案。同时向支行汇报,向保险公司报案。 经派出所调查该男子持光大银行重庆冉家坝支行的卡取款,进而查到肇事者身份信息,长江大道派出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提示:如在宜宾市无发卡行营业网点,无法了解持卡人身份等相关信息的,可向其省分行报告,在异地网点调取相关资料。
案例六:宜宾市工行成功防范虚假资料申请办信用卡案例
2月16日,工行宜宾分行在对信用卡调查时,发现某学校集体办卡资料存在问题,虽然单位出具了加盖行政公章的工作证明,但征信报告反映的部分申请人单位与提供的资料完全不一致,调查人通过其他途径直接向该学校核实,发现提出申请的23名客户中有5人不是该校员工,经核实,系学校公章管理人员私自出具工作证明,属于典型的提供虚假资料、搭车办卡,调查人员根据调查结果对该5份信用卡申请进行了拒绝处理,有效防止了虚假资料办卡风险。
风险提示:发卡环节是信用卡风险控制的第一道关口,营销人员必须了解客户,充分核实申请人有效身份、财务状况、工作收入情况,严防申请人使用伪造公章文书等方式申办信用卡,所有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一致。调查人员在调查中要履职尽责,对所有办卡客户必须全面调查,调查中要结合征信报告,正面调查、侧面调查相结合,对虚假资料、逻辑有瑕疵等情况坚决拒绝,对问题可能涉及营销人员的情况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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